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
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省内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和行业相关单位:
2022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稳生产、稳就业、保畅通工作,为保障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开拓创新、甘愿无私奉献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为树立和表彰先进,激励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加快推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省道协决定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省道协组织设立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申报(推荐)材料、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
在省道协秘书处。
各会员单位、省内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和行业相关单位可依据本通知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扎实细致地做好本单位或本地区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名称和申报比例
(一)评选范围
会员单位、省内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和行业相关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活动,也可推荐其他单位参加评选活动。
(二)评选名称
1、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
2、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优秀企业家
3、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工作者
(三)申报比例
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单位可申报优秀企业家1名和先进工作者1-3名,职工人数200-300人的单位可申报优秀企业家1名和先进工作者1-2名,职工人数100-200人的单位可申报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各1名,职工人数50-100人的单位可申报优秀企业家或先进工作者1名,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可申报先进工作者1名。省内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申报先进工作者不受在职人数限制。
三、评选条件
(一)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建工作走在一切工作前列,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化。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过硬。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风清气正、作风民主、团结和谐,职工支持率高。
3、疫情防控和“维稳保畅”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稳生产、稳就业、保畅通工作,为保障全省道路运输做出贡献。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服务提升、诚信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是省内行业中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单位。
4、行业和社会公信度高。坚持企业文化建设领先,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诚实守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评价,积极参加行业内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竞赛及社会公益活动。
5、认真履行会员义务。遵守省道协章程,积极参加省道协各项活动,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积极探索行业高质量发展,关心和帮助会员和行业内单位解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具有良好信誉。
6、曾荣获荣誉和奖励。近3年内曾荣获当地政府部门和省级以上社会组织荣誉和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积极参加行业内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竞赛及社会公益活动。诚实守信,为人正派,品德端正,团结同志,在干部职工中有良好信誉。
3、优秀企业家为在道路运输企业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在职干部。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理论和对行业高质量发展有一定探索实践,有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和领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取得一定业绩。其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业绩对省内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具有良好信誉。
4、先进工作者为在道路运输企业或行业相关单位中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干部或职工。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一线苦、脏、累、险等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成绩突出,其较强的岗位技能和工作精神对行业树立“工匠”榜样起到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具有良好信誉。
5、曾荣获荣誉和奖励。近3年内曾荣获当地政府部门和省级以上社会组织荣誉和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申报(推荐)、评审、表彰程序和要求
申报(推荐)、评审、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核两公示”制度(即:申报单位审核和公示,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和公示。)。
(一)各单位申报(推荐)
1、单位申报(推荐)日期:10月20日至11月20日。
2、单位申报(推荐)程序:申报单位申报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须经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民主推荐、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认真填写《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见附件二)、《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三)、《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见附件四),并将申报(推荐)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期将纸质打印版和电子扫描版申报表(推荐)各1份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通知将在省道协网站的“协会动态”栏目和“陕西省道路运输协会”群中公布,并可下载此通知和申报(推荐)表)。如逾期申报(推荐)则视为放弃。
3、省内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除自行申报外,可以本协会名义向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单位和个人参加申报评选。
4、省内尚未设立道路运输协会的市,请当地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向活动领导小组推荐本辖区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申报评选。
(二)领导小组评审
1、领导小组评审日期:11月20日后。
2、领导小组评审程序:召开会议对各单位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对拟表彰对象在省道协对外宣传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召开会议决定予以表彰。省道协发文公布荣获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荣誉名单。
(三)评选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宁缺毋滥,确保申报(推荐)对象在行业内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申报(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和国企干部的,须按照国家有关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征求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向活动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报告。
2、严肃评选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在申报(推荐)评选中坚持“谁申报(推荐)谁负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申报(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其申报(推荐)单位参加下一届申报(推荐)评选活动资格。对在申报(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予以严肃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五、总结表彰
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省道协除在“2022年陕西省道路运输发展高峰论坛(名称暂定)暨陕西省道路运输协会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总结此次评选工作,并向本次申报(推荐)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外。省道协还将向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报备先进名单,同时在社会主流媒体和省道协会刊《陕西道路运输》、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上予以报道。
六、评选表彰活动相关事宜
(一)评选表彰活动坚持自愿申报(推荐)参加原则,突出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注重行业和社会效益影响,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推荐)表应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三)单位或个人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1、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3、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受到主流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5、有严重职工集体上访事件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6、不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
七、活动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朝朝 13892858968(微信同号)
闫 鸣 13991901628(微信同号)
郭智钊 17719593602(微信同号)
秘书处电话:029 84238203
电子邮箱:328868142@qq.com
邮政编码:710082
协会地址:西安市莲湖路丰庆路36号御溪望城沃林办公412室
附件:
一、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二、《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
三、《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推荐)表》
四、《2022年度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陕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