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
一、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
1、请假1天以内,事前要向综合办公室口头请假。
2、请假2天以上4天以内(含4天),填写《请假审批单》,综合办公室签署意见,协会领导审批。(月累计事假4天以内,工资待遇不变)
3、请假5天以上的,建议结合年休假执行,即休假时间在年休假中扣除,未扣完者可继续休年休假,累计扣完者,
不再享受年休假。(不结合年休假执行的,工资待遇按本制度第三款执行,年假照休)
(二)年假
职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以上休假为职工应享受的带薪假,即休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
(三)不论是何类休假,休假结束之后均要在综合办公
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每周的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出差凭领导批件不再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请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一)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二)连续请事假半年以上者,仅保留行政关系,停发工资及全部福利待遇。如本人愿保留养老统筹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应缴的统筹费用均由个人负担,连续3个月未按时缴纳统筹的单位不再保留养老统筹关系。
三、病假及待遇
病假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必须住院治疗或修养所给予的假期。工资待遇具体为: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病假超过12个月的,从第13个月起,停发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
(二)职工因工负伤的结合医院诊断情况给予一定假
期。
(三)职工在病假期间享受上述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协会领导批准。
三、年休假及待遇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具体情况,可分段使用但不得跨年度使用。原则上病、事假天数经本人申请可以冲抵年休假天数。工资待遇具体为: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在当年内已休过探亲假者不能再休年休假。
(二)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四、产假及待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前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工资待遇具体为:
(一)职工实行晚育的(
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
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二)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探亲假及待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探亲假的期限: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工资待遇具体为:
(一)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工资。
(二)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六、婚丧假及待遇
婚丧假是指职工本人结婚以及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亡时,可以根
据具体情况,按照程序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工资待遇具体为:
(一)职工在婚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有职工自理。
(四)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职工属于晚婚的,增加20天婚假。
七、考勤工资管理
(一)实行上班考勤制度。考勤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指定专人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考勤表后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严肃考勤纪律。秘书处要重视考勤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进行考勤登记。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按照当事人实际缺勤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外,还将扣除考勤负责人当月50%绩效工资。
八、应急值班制度
(一)一般情况协会无需值班,如遇特殊情况,协会执行应急值班制度。
(二)应急值班人员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室设在综合办室。
(三)值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国家若有新规定,执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