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省道路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扩大协会对外知名度、提升协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发挥协会对政府和企业的服务功能,根据国家有关网络政策法规和协会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网站是指以本单位法定名称命名和建立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于协会所有工作人员及和协会工作相关人员。
第四条 协会网站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并依据本办法开展网络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网站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 协会网站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建设。
第六条 协会秘书处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信息收集与整理及信息的审核、录入、发布、更新、上传,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协会秘书长(或秘书长授权的副秘书长)是网站建设及内容审核、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凡在协会网站发布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整理后交第一责任人审批,经同意后上传公布并存档。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网站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必须配合秘书处工作,对网站管理人员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各部门要将最新信息发至邮箱供管理人员择录。
(一) 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协会视察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由秘书处自采自编,经第一责任人审核后上网。
(二) 会员单位动态、协会工作动态信息,每月公布不少于两次。
第九条 网站的登录名称和密码由网站管理人员控制,不得泄露。
第十条 网站管理人员及时将外界对网站的评论建议反馈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网站内容
第十一条 按照展示协会良好社会形象,以宣传行业为中心向社会公开协会概况、协会动态、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协会简介、发展状况、组织机构等基本信息。
(二)适宜公开的协会工作动态、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
(三)业务研究、问题探讨、行业动态。
(四)政策咨询等适宜公开的信息。
第四章 网站的建设规范
第十二条 依据《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以下协会网站域名管理规范:
(一)协会网站使用域名为:www.sxsdlysxh.com。
(二)其他人不能以协会名义开设网站、论坛、贴吧、个人主页等网络平台。
(三)协会网站域名变更,必须及时在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进行通告。
第五章 网站的运行和维护
第十三条 协会网站的网页设置应庄重、大方、美观、并能体现协会形象。
第十四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会网站的信息由第一责任人审批上网,重大信息由会长审批上网。
第十五条 按照及时客观的原则,各部门要搞好信息资源的组织、上报工作,确保网站信息的新颖。
第十六条 协会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的保密规定。
第六章 信息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和协会网站职能不符的活动。
第十八条 网站管理人员要定期将网站上传信息反馈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把关不严、给相关单位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的,按照协会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