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省道路运输协会的公文是协会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形成
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进行活动的重要工具。
二、 公文的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
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
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四、 省道协综合部是协会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
职人员负责协会公文处理工作。
五、 协会公文有统一的代字,分别为:“陕道运协字”、“陕
道运协秘字”、“陕道运协函字”、“陕道运协秘函字”四类。发文代字的使用,视公文内容而定。
六、 协会发文程序: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
核稿——综合部审核——协会领导审签——综合部登记编号——主办部门缮印——综合部盖章、存档——主办部门分发。
七、 公文办理完毕后,综合部专职人员应当将公文定稿、
正本(含领导人讲话稿和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八、 协会收到下级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需要办理的公文,
由综合部按收文程序进行登记和编号,交送主办部门或领导拟办或承办等,传阅办理完后及时收回,按收到先后次序登记后妥善保管。
一、 印章的使用
(一)用协会及秘书处印章,必须经协会领导或秘书处领导签批;用各部门印章需部门负责人签批。领导人批准用印要有批准手续,即在文件、信函原稿或存根上签名。
(二) 综合部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签批人与监印人要分
开,各负其责。
(三) 综合部对用印文件、证明、介绍信和其他材料内容
必须掌握,并协助领导把关。对不知晓内容的任何文字性材料要拒绝盖印。
(四) 印章原则上不准拿出办公室使用,如确有需要,须
经协会领导批准,并要有两人负责其安全。
(五) 用印要登记,各部门都应建立“用印登记簿”,坚持
登记制度。登记项目主要有: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单位、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盖印人等。
十、文件打印规定
(一)打印各种文件材料,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未经领导签批的各种材料,严禁任何人私自打印。
(二) 承印文件材料须按原文打印,并符合协会公文格式
的规定,主办部门发文由主办部门打印,会议材料及其他方面的
材料由综合部按材料的先后缓急统一安排打印,急件随到随办。保密性强的文件材料,要指定专人办理。
(三) 文件材料须按批准份数印制,并严格履行登记、签
字手续。